毕业生离校须知
1、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间:6月24号至6月26号。
2、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程序为:
A、毕业生须到本公寓值班室交纳30元/人的公物保证金(按期离校时若无损坏公物情况则退还)。
B、毕业生在本公寓退还电话机、饮水机及纯净水桶,交清水电费,待值班室人员检查宿舍公物,如齐全未损坏,则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,如有损坏或丢失,则在交纳赔偿金以后,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。
C、毕业生持离校手续单到11#、12#公寓管理中心仓库办理退还方凳手续,如方凳丢失,学生需赔偿15元;如损坏则视情况适当赔偿。一切手续办完后,公寓管理中心在离校手续单上盖章。
D、离校前请到所住公寓退还钥匙并领回公物保证金。
3、毕业生必须在7月1日前离校。
4、补考的同学必须集中住宿,听从公寓管理中心的调配,以便统一管理,统一供电。补考学生每人交纳10元水电押金,离校前统一结算。
5、本次毕业生离校原则上不安排不能按时离校学生的住宿。如特殊原因不能在7月1日前离校的,需到公寓值班室登记并办理相应手续,并服从统一调配,以便未毕业学生的宿舍调整。
6、毕业生应文明离校,不准破坏公物,不允许在墙上乱剖乱画,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详情请到公寓值班室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