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理工大学食堂通风系统改造设备项目
竞争性磋商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桂林理工大学食堂通风系统改造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采购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桂林理工大学食堂通风系统改造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
二、项目编号: GGHQCG-2017-03
三、采购货物名称、数量、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:
分项 |
采购设备名称 |
数量 |
单位 |
1 |
柜式风机(豪华型) |
3 |
台 |
2 |
静电静化器(超低空排放) |
4 |
台 |
3 |
抽风横管 |
若干 |
米 |
4 |
风机及净化器支架 |
7 |
个 |
5 |
电路安装 |
1 |
项 |
6 |
其他材料 |
1 |
套 |
7 |
包装费、运输费等其他费用 |
1 |
项 |
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,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。
四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(人民币):229900.00元。
五、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: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。
2. 具有相应资质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,供应商磋商时必须提供具经营环保设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3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。
4. 本项目不接受未领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。
六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: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5日下午17:00止,到桂林理工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采购配送中心报名(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后勤办公楼3楼),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,学校将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。
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,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,非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磋商文件。
七、磋商保证金:人民币伍仟元整(须足额交纳)。
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:供应商必须将保证金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(自然人除外),
注明“食堂通风系统改造设备采购招标磋商保证金”,并于2017年8月9日下午17:00前到达桂林理工大学账户。
【开户名称:桂林理工大学,开户银行:桂林银行建干路支行,银行账号:6020220102003918】,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。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(自然人除外)的保证金。
八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:
供应商应于2017年8月10日9点30分止,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:桂林理工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会议室(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后勤办公楼3楼),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。
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:2017年8月10日上午8点30至9时30分前
九、磋商时间及地点:
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,具体时间由后勤服务集团采购配送中心另行通知。地点: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,桂林理工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三楼会议室。
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,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。
十、业务咨询:
采购人名称:桂林理工大学后勤服务集团;
地址: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;
联系人及电话: 李老师, 0773-5891846(办)。
桂林理工大学后勤服务集团
2017年8月1日